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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关注中国整形医生荒:"网红"助推下颜值经济爆表(全文)

2016-12-22 10:13

参考消息网12月21日报道 外媒称,在市场需求量庞大的深圳,这两年进入医疗美容行业的机构数量呈几何级增长,非常火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一些大型机构也开始涉足该行业,瓜分这块蛋糕。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20日报道,近日举行的广东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专场供需见面会上,整形外科专职的研究生非常抢手,不少人还没有毕业就被用人单位招走了,有的招聘单位甚至开出了十几万元的月薪。

出于人类的爱美天性,再加上网络审美时代“小鲜肉”与“网红脸”当道,也使得“颜值经济”红透半边天。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据相关产业研究机构统计,截至2015年,中国泛医疗美容市场的规模超过5000亿元,近几年行业增速达20%~30%。

蛋糕虽诱人,但是对于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来说,压力也不小:一方面人力成本和广告费用挤占了相当一部分利润;另一方面,大量没有资质的整形机构侵压了大部分的市场。

这两年,医学美容机构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不过大部分市场被没有整形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抢占。目前,我国各类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已经超过1万家,但是据业内人士估计,大大小小的生活美容机构超过300万家。

为何医疗美容行业这两年发展势头如此迅猛?除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韩国美容产业示范效应的拉动之外,技术的突飞猛进,也让爱美者们整形时少了很多痛苦。

与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的韩国整形美容业相比,中国的整形美容起步晚,布局和规划不足,很多美容医生是外科医生半路改行而来,而今不少已经成为医学美容界的“大咖”。

金字塔尖的元老暂且不谈,普通的高端人才缺口也仍巨大。按照业内的说法,这里的高端人才是指临床经验丰富、手术做得漂亮,一般本科毕业至少要10年经验才能达到这个层级。

由于粥多僧少,医疗美容机构之间挖墙脚现象也较普遍,一些从业人员的工资也借势被推得很高,甚至出现了一位临床经验不太丰富的博士后被挖走,月薪从2万元拔高到8万元的极端例子。

外媒关注中国整形医生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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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在整容医院内,一名顾客在接受术前X光照射,检查面部骨骼的构造。新华社记者 何璐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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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台当局医疗美容手术广告政策调整:亲身做过可代言

石崇良宣布,不管艺人或素人皆可做医美“经验分享”,但前提是必须在委刊的医疗机构内“亲身体验”过才行。(图片来源:中国台湾地区《联合报》)

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网10月13日讯  台当局医美广告政策转弯!据中国台湾地区《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当局“卫福部”日前公告,禁止艺人代言医疗美容手术广告,引发外界不同声浪。“卫福部”今(13日)和各界进行协调会议后表示,未来医美代言将不限身份,艺人、素人身份均可,但前提是要“亲身做过”。

据报道,台当局“卫福部”上月底公告,禁止艺人代言医美广告,医美界、演艺圈纷纷传出反对音浪,艺人余天甚至扬言此举是断了艺人生路,不排除率众上街抗议。台当局“卫福部医事司”今召开协调会,与会者包括医美学会、消费者和相关业者,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医事司司长”石崇良会后称,会中与各界达成共识,未来医美广告代言将不限身份,只要亲身做过,便可进行代言。但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广告中必须详述该手术的时间和类别,且必须是在委刊的医疗院所接受手术,否则将开罚5到25万元(新台币)。(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网 李宁)

(2016-10-13 15: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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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医疗美容是否该纳入消费范畴?浙江省消保委征意见

漫画张丽珍

日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引医美行业关注的是第十六条,该条内容包括: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退还费用,并依法赔偿损失。专职人士认为,不应该把医疗美容行为纳入新消法的调整范围之内,这样只会引起更多纠纷。东南商报记者毛雷君

美容无效果将退钱并赔偿?

省《新消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引争议

上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用公函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对浙江省<新消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的修改意见函》,并呈送国家卫计委和浙江省卫计委,而浙江省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以公开信的形式向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对<新消法>第十六条的修改意见》,公开信认为,将医疗美容行为纳入消费范畴有失偏颇,建议修改为:“医疗美容必须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实施,出现争议按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办理。生活美容消费因美容机构责任导致达不到约定效果的,美容机构应当退还费用,并依法赔偿损失。”

浙江省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副会长马越波教授认为,应该把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区分开来。医疗美容是指通过侵袭性医疗手段(手术、注射、机器等)提高人体美观度的医疗行为,必须由医务人员实施,属于医疗行为范畴,和所有的医疗操作一样,不适合简单归类于消费行为,如果出现争议应按照医疗纠纷的程序处理,如院内调解、医调会调解、法院裁定等。生活美容是指理发师美容师等通过化妆、护理、按摩等非侵袭性手段达到美容效果的行为,其实施人不需要医疗资质,属于购买服务的消费行为,出现争议可以按消法解决。

马越波认为,现在的问题是社会上很多不具有行医资格的所谓美容机构从事各种美容手术,导致各种纠纷不断。“在专职人士看来,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整形美容手术的,首先是病人,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消费者。”马越波对记者表示:“美是具有个体差异的,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比如做双眼皮,亚洲人的标准和欧洲人的标准就不一样。如果病人以达不到预期效果为由,要求退款并且赔偿,那医生就没法工作了。”

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权益?

省消保委、市消保委欢迎各方提意见

据业内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浙江省的这个做法既没有惯例,也没有国内先例,已经在国内整形医疗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业内人士都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他认为,现在国内整形美容界的主要问题是非法行医问题,要尽快规范那些没有资质的人员打着医学美容旗号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正当权益,而不是让正规的医学整形机构受到更多的限制,使得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

宁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从广义上来说,消费者只要发生了商业行为,原则上都是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医学美容这种比较特殊的行为当然也是可以纳入其中的。医疗美容如果出现纠纷,可以向消费者保护机构提出调解要求,消保委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请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介入。当然,专职人士提出不同意见,作为消保委也是很欢迎的,因为现在还处于讨论意见稿阶段,社会上的各种反映和意见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反映给相关部门,在法规正式出台前做到力争完善。

记者随后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有关专职医师协会的公函,所有的意见要先汇总到省人大法工委,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之后,才能形成正式的文件。省消保委也欢迎各方提意见,共同保护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2016-10-25 10:55:28)

下一页:“韩式整形”一度泛滥 沈阳重拳整治医疗美容乱象

【延伸阅读】“韩式整形”一度泛滥 沈阳重拳整治医疗美容乱象

中新社沈阳7月9日电 (记者 司晓帅)“整治医疗美容乱象,必须加强准入管理。超范围执业、存在安全风险的医疗机构和美容手术项目,要立即责令停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要坚决取缔。”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裴庆双9日说。

在医疗美容行业祭出如此“重拳”,源于沈阳市一度泛滥的所谓“韩式整形”。打着韩国整形旗号招揽顾客、临时聘用韩籍医生“开飞刀”、本地整形医生到处“走穴”捞钱……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当地的医疗美容乱象频频上演。

此现象被曝光后,引起了当地卫生部门的重视。沈阳市卫生计生委随即组织成立了沈阳市医疗美容专职质量控制中心,组建了由沈阳军区总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等医疗美容学科带头人组成的技术医生组,用医生管理行业、监督技术。

记者从9日召开沈阳市医疗美容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该中心成立三个多月来,对全市57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医疗质量检查与调研,摸清了相关机构的级别、床位、人员、设备、医疗技术等情况;同时,还为一些机构制定了医疗美容诊疗规范、美容外科技术操作规程、美容专科护理规范等规程。

即便如此,仍有一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一是医师在执行医疗美容手术分级管理方面落实不力,二是仍有卫生技术人员有超范围、超能力执业的行为。”裴庆双当天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对此,裴庆双表示,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将借助医疗美容机构质量控制中心医生团队的力量,对全市注册登记的医疗美容机构内部、医疗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培训,杜绝“韩式整形”乱象的再次出现。(完)

(2014-07-09 2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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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无证医疗美容诊所:进价几百卖价七八千 暴利惊人乱象丛生

进价几百卖价七八千 暴利惊人乱象丛生——无证医疗美容诊所调查

新华网济南6月29日电(记者王志)动辄数千元一支的“国外进口药”,实为成本不过几百元的非法走私药;号称“美容大师”的主刀医生,实为花数百元外聘的“走穴”医生;原本要求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却混杂在居民楼内……近日,济南警方侦破一批没有任何资质的医疗美容“黑诊所”,揭开了美容行业的层层“黑幕”,在乱象丛生的背后,超范围整形医疗给求美者带来安全隐患。

走私假药冒充进口药获暴利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随着美容技术的发展,医疗美容越来越受到爱美人士青睐。尤其是不需开刀短时间就能达到美容效果的微整形,如打“瘦脸”“美白针”等更受推崇。

在很多美容会所一系列华丽“包装”背后,却掩藏着种种陷阱与“黑幕”。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韩磊介绍,针对美容行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国外美容药品、器械从事非法医疗活动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问题,今年5月以来,济南警方开展了打击美容诊所销售假药非法经营医疗器械集中行动,连续端掉9处美容美体医疗黑窝点,查获瘦脸、美白针、玻尿酸等一批假药;破获刑事案件8起,抓获嫌疑人25人,对9人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在侦破过程中发现,这些美容“黑诊所”宣称使用的是“国外进口药”,但实际大多是从韩国、香港等地走私而来,甚至是在国内冒牌生产的假冒伪劣药品,然后通过网购、快递邮寄方式购进,每支成本只有几百元,卖给顾客时低则一两千元,高则七八千元。

济南警方查获的一家名为“唯宁微美”的美容会所,号称所有药品为韩国进口,并宣称“注射前支持验货”。会所的美容价格表上,瘦脸产品最便宜的也要1650元一支,“韩国瘦脸”2500元一支,“美白针”一针8500元;瑞蓝四合一面膜3200元,去皱产品保妥适去皱1980元,韩国去皱2500元……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中队中队长曹军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进口药品都要有中文标识,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的药品均为假冒伪劣药品。从“黑诊所”查获的药品包装上,大多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更没有进口批准文号和检验合格证明,甚至连生产厂家的信息都没有,却被当作“进口药”直接注射到人体内。

“从国外走私来的瘦脸假药,一支成本最多几百元,到美容诊所摇身一变身价涨到几千元一支,可见其中的暴利多么惊人。”曹军说。

无任何正规手续 卫生条件差

医疗美容必须要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但记者采访发现,这些美容“黑诊所”从非法渠道购入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往往选择在高档写字楼或居民楼内租赁场所经营,打着“美容大师”主刀等幌子,非法从事美容美体项目。

6月3日,警方在济南市天桥区巴黎花园小区内抓获4名无法定药品经营或行医资质的犯罪嫌疑人,查获了注射用A型瘦脸、注射用玻璃酸酶、青春动能素、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瑞蓝四合一等17种涉嫌假冒伪劣、走私或非法经营的美容药剂,以及手术台、无影灯、注射器、外科手套等一批医疗器械和工具。

“济南警方端掉了9处美容美体医疗黑窝点,几乎都藏身于大型高档小区,如济南卢浮宫小区、万豪广场、国奥城、万达小区等。 黑诊所 大多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发布美容整形广告,招徕顾客。”韩磊说。

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丛林介绍,从事美容整形的医疗美容机构必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整形的医生除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外,还要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但被查处的美容“黑诊所”没有任何正规手续,而且从业人员良莠不齐。

为迎合很多求美者迷信韩国整形美容的心态,美容诊所大多打出广告宣称可做“韩式整形”,并称拥有多年整形美容经验的“韩国医生”亲自动刀手术,实际上手术医生大多是从其他美容机构花几百元外聘的“走穴”医生。这些医生按照手术的难度和次数提成,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难以查找和追究事故责任。

“黑诊所的医疗卫生条件一般都比较差,有的就是租一间房子,人员吃住都集中在那里,也没有正规的消毒设施。十几把手术刀就随意放在一个铁盒子里,卫生情况不堪入目。”曹军说。

超范围整形医疗风险高

根据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我国对各层级美容整形单位的整形项目进行了严格分级,按照层级由低到高,将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分为诊所、门诊部、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整形科四类,其开展手术的级别也不一样。

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李海说,美容院只能开展皮肤护理、按摩等生活美容,不得擅自进行注射玻尿酸等医疗美容活动。

据了解,济南警方在多个美容“黑诊所”里,不仅查获了瘦脸等美容药剂,还发现了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准备肾上腺素等急救类药物,就是为了防范手术时要是有人不行了,赶紧打上急救针,可见手术的风险很高。”李海告诉记者。

警方提醒广大爱美人士,进行医疗美容应选择有卫生部门批准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不要去非医疗机构进行有创伤性的微整形美容。


信息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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